博盈体育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博盈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

0898-08980898

新闻资讯

0898-08980898
联系人:张生
电话:0898-08980898
传真:000-123-456
手机:13811112222
邮箱:www.sdxlhhg.com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

2022年铅山县城pp电子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12-20 03:04:54 丨 浏览次数:

  pp电子官方网站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扎实推进河口镇老城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原人民银行宿舍、制衣厂宿舍、百货公司宿舍及独竖尖林场宿舍,征收户数84户,征收面积约0.75万㎡。

  (三)实施部门:铅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铅山县自然资源局、河口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村(居)委会等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

  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违反本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pp电子其合法性由有关部门按照尊重历史、遵循政策、结合实际的原则进行调查认定。被相关部门调查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pp电子

  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已报名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选定期限不少于7日;供被征收人选择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从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邀请;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仍不能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对于证照不全或面积有争议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但征收户对测量面积提出异议且具有正当理由时可以提出复测申请,经征收工作组同意后进行复测,以复测面积为准。

  (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办法由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按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选择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不选择产权置换的,给予货币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采取预先补偿后回购的办法;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一律采取货币补偿。

  被征收户选择按参考基准价计算补偿款的,被征收房屋可按照以下系数标准计算补偿面积且同时可享受本方案的各项奖励。若不同意按照该参考价进行补偿的,可以选择以评估的形式确定补偿价格,但不给予以下系数标准计算补偿面积及相关奖励。

  (1)主体房屋总层数为一层的,房屋补偿面积按照原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1.8系数进行计算,其屋顶上的楼梯间及杂物间等(指按房产测量规范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1:1计算。

  (2)主体房屋总层数为二层的,房屋补偿面积按照原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1.2系数进行计算,其屋顶上的楼梯间及杂物间等(指按房产测量规范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1:1面积比例进行计算;未建满二层的房屋可以在一层按1:1.8系数折算后,第二层部分按1:1计算,但最后补偿面积不得超过满二层的按1:1.2系数折算出的面积。

  (3)主体房屋总层数为三层的,房屋补偿面积按照原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1.05系数进行计算,其屋顶上的楼梯间及杂物间等(指按房产测量规范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1:1面积比例进行计算;未建满三层的房屋可以在二层按1:1.2系数折算后,第三层部分按1:1计算,但最后补偿面积不得超过满三层的按1:1.05折算出的面积。

  (4)主体房屋总层数为四层以上(含四层)的,房屋补偿面积按照原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1.05系数进行计算。

  (6)自建房的地下室、架空层等,参考基准价和结合对应高度(地下室混凝土地面到楼面的高度)进行货币补偿,不享受系数及本方案第九条设定的各项征收奖励。补偿标准如下:平均高度2.2m以上按建筑面积的100%计算;1.8m至2.19m按建筑面积的70%计算;1.3m至1.79m按建筑面积的50%计算;1.3m以下按建筑面积的30%计算。房改房的地下室(须确属征迁户本人财产且无争议)参照执行。

  (7)被征收房屋按本《方案》规定计算,可享受补偿面积不足36㎡,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可选择以实际面积按上述标准计算主体款并享受相应奖励的方法计算补偿款。也可选择按补足36㎡的可享受补偿面积计算主体款,但不得再享受本方案第九条设定的各项征收奖励。

  (2)回购房按照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进行1:1置换(不含系数奖励面积),货币补偿款计算参照本方案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参考基准价(含土地价值)执行,但不得享受本方案第九条设定的货币补偿奖及购房奖励。

  (3)被征收人须选择与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相近的回购房,所选择的回购房总面积不得超过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可购买的20㎡(含20㎡)之和,但被征收房屋加20㎡后仍达不到最小可选户型面积,允许置换最小面积户型。

  (4)被征收人回购房总面积超出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20㎡以内部分以4500元/㎡为基价按对应楼层价计算,超出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21㎡以上的按市场评估价计算。

  (5)产权置换后剩余主体建筑面积及系数奖励面积按本方案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参考基准价(含土地价值)计算。

  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应先按照国家产权过渡政策办理全产权后参照住宅房屋予以征收补偿。办理全产权手续应缴费用由产权人自行承担。

  部分产权的房改房面积原则上以房产证证载面积为准,pp电子公摊面积已计入房产证的原则上不另行丈量,以房产证证载面积进行计算;公摊面积未计入房产证的,以同一单元实测公摊面积进行平均分割。公摊面积可纳入主体建筑面积补偿,但要扣除均摊面积相应成本费用(结算价137元/㎡)。

  1.营业、办公、生产经营用房等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②办理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已连续营业二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营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对于证照不齐全的住改非房屋,由指挥部秉着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4.临街一楼住改非实际经营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但不得享受系数及本方案第九条设定的货币补偿奖、产权置换奖及购房奖励等。

  1.经工作组核定,对历史形成的在合法主体房屋之外搭建的无手续、无争议的房屋(最低处高于2.2m),根据建筑结构参照重置价格予以货币补偿(本条所指历史形成认定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之前)。

  2.楼顶斜坡顶、隔热层根据建筑结构参照重置价格予以货币补偿,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则计算:

  ①楼层檐口平均高度1.80m至2.19m按墙体围护的投影面积的70%计算;

  ②楼层檐口平均高度1.30m至1.79m按墙体围护的投影面积的50%计算;

  重置价货币补偿标准:框架结构1020元/㎡、砖混结构920元/㎡、砖(石)木结构820元/㎡。

  3.经工作组核定,由个人出资搭建的桥梁、院墙门头等构筑物,按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②围墙:高度在2米以下的围墙按140元/m;高度在2米以上围墙按220 元/m。

  ③树木移栽:10公分以下30元/株、10-20公分60元/株、20公分及以上100元/株。

  ⑤自来水1000元/户;压水机800元/个;家用自建自来水(含泵、储水箱、水管等)2000元/套;家用水井补偿标准为3000元/口。

  ⑦简易房150元/㎡;钢棚无墙体围护160元/㎡、有墙体围护320元/㎡。

  1.剔除房屋占地面积后,剩余已办理了用地手续的空地(以登记面积为准),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按市场评估价1:1予以补偿。

  为能客观公正地对被征收主体房屋面积的装修进行补偿,对简易装修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200元/㎡的装修补偿,参考标准如下:

  1.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按参考基准价计算货币补偿签约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面积不含系数)150元/㎡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2.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选择产权置换签约的,pp电子置换后剩余主体建筑面积部分(面积不含系数),依据以上规定给予奖励。

  1.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选择产权置换签约的,给予产权置换奖励。置换面积小于或等于主体面积(面积不含系数)的,奖励面积按置换面积计算;置换面积大于主体面积(面积不含系数)的,奖励面积按主体面积计算。

  2.奖励标准:150元/㎡,奖励面积先按户型设计面积计算,奖励金额在房屋交付时以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1.从征收工作开始至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后10天(含10天)内主动签约并腾空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奖励面积不含系数)奖励700元/㎡,最低不低于3万元。

  2.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后11—20天(含20天)内主动签约并腾空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奖励面积不含系数)奖励500元/㎡。

  3.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后21-30天(含30天)内主动签约并腾空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奖励面积不含系数)奖励300元/㎡。

  1.选择按参考基准价计算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或其两代之内的直系亲属,从本项目征收工作开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意见稿张贴之日)至决定公告之后一年内于本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在住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时间为准)可享受700元/㎡的购房奖励,奖励面积以人均60㎡为上限,且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主体住宅建筑面积(不含系数奖励面积)。

  被征收人提供后期补交土地出让金原始凭证的,按照其所缴金额100%进行奖励。

  周转安置补助按10元/㎡计算,不低于1000元/月/户。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置换的,周转补助期为12个月;选择期房安置的,周转补助期为36个月,超出36个月未交房的,按实际交房时间延时部分翻倍计算。

  按被征收人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不含系数奖励面积)10元/㎡•次予以补偿,最低不少于3000元/户/次,补偿2次。

  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非住宅房屋及住改非房屋认定标准,办理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手续(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且目前仍在营业的,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助。

  停产停业损失补助以月为单位计算,补偿期为6个月,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延期的,不得超过6个月,计算办法:

  1.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按照30-50元/㎡/月进行补偿,营业总面积不足10㎡,按10㎡计算;

  2.从业人员生活补助:厂房、仓库按60㎡/人、店铺按10㎡ /人的系数计算从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省政府公布的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10元/人•月执行。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对象为营业房产权所有人,承租人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没有约定的,由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协商分配。

  期房:电梯房,房屋结构为框架,户型设计为115㎡/套、120㎡/套和140㎡/套三种,建筑面积以房屋验收时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现房:电梯房,房屋结构为框架,层数11层,可选户型面积为77.77㎡/套。

  (五)回购房交付标准:达到施工设计图纸标准:楼地面为水泥砂浆抹平;室内墙面和天棚均为普通水泥砂浆;水、电到位;铝合金窗;住宅房每套安装一扇防盗门。

  (六)安置房选房原则:置换回购房根据房屋签约、腾空时间顺序发放选房序号,以选房序号依次选房。具体见《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项目安置房选房指南》。

  房屋征收采取“一次征收、两次签约”的方式,即:首次签约根据补偿方式核算房屋主体和货币补偿奖款项{本方案第八条“征收补偿”、第九条征收奖励第“(一)、(二)、(四)、(五)项”及第十条“政策性补助”};第二次签约根据腾空验收时间签订搬迁速度奖款项协议{本方案第九条征收奖励第“(三)项”}。

  被征收人腾空交房后,不得擅自拆除,必须由征收部门统一组织有资质的房屋拆除单位进行拆除。承担房屋拆除工程的企业应当具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注销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一)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在约定的搬迁交房期限内拒不搬迁交房的,属被征收人违约,不予搬迁速度奖励,由征收部门按照协议约定依法搬迁。

  (二)在征收工作实施过程中,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或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三)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交房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被征收人在本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被依法征收的,不再享受本方案第九条规定的相关奖励。pp电子

  (一)县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指挥部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河口镇老城区指挥部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12-2023 博盈体育 版权所有
电 话:0898-08980898 手 机:13811112222 传 真:000-123-456 邮箱:www.sdxlhhg.com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
渝ICP备2021009738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帐号

免费咨询 投诉建议